綠電、儲能缺一不可 政府推動能源轉型配套
經濟部長何智輝10月在立院接受質詢坦承太陽光電設置量20GW目標,必須由2025年往後調整至2026年底,主要原因在缺地。何智輝表示目前農業部已提供2萬公頃土地,透過漁電共生可達成目標。然而目前台灣能源與儲能案場都面對居民反對困境,新案場開發困難重重。距離2050淨零碳排,再生能源將佔發電比例達六至七成目標漸遠,政府如何結合儲能設施組成分散式電力系統,強化電網供電韌性成為下一個重要課題。
台電副總經理吳進忠過去曾說,低碳排放需要更多再生能源,儲能是擴大再生能源重要的一環。台灣發展再生能源主力為風電及光電,兩者由於其間歇性發電的特質,容易受到天氣或氣候變化影響電力輸出,儲能系統可即時偵測電網頻率,透過反方向的充放電,讓再生能源的電力輸出更平穩,達到電力輸出曲線平滑化的效果。
不過,在公眾緊盯再生能源發展目標之際,儲能系統建置容量更遠不及2025年電網端1000MW、發電端500MW的既定目標。據經濟部能源署的統計資料顯示,截至113年3月底,電網端儲能參與總容量為821.7MW,距離目標仍有一段明顯差距。近期全台多個儲能案場由於在地居民的疑慮而暫停,加上部分不肖業者握有優勢卻無心開發,透過轉賣開發權以此牟利,實際開發案場遠比申請來得低出許多,對於未來是否可能產生供電疑慮仍是未知數。
立委蘇巧慧曾在臉書PO文表示,今年4月3日的花蓮強震造成了全台8部發電機組跳脫,但整體電力系統仍可維持正常運作,關鍵就在於「綠電」和「儲能」成功穩定全台電力系統。蘇過去也強調政府應認真思考怎麼將電力曲線削峰填谷,並且藏電於民,善用產業各界專業技術解決離、尖峰用電不均的問題。因此,政府更應明確規範儲能系統建置相關法案,並且「針對案場土地使用適法性或合法性」明定審查機制及管理權責單位,在積極推動建置儲能的同時杜絕不法,以利及早達成儲能目標。